微软几十年来除了操作系统和office 没有什么亮点,谷歌只擅长搜索,在社交领域败的一塌糊涂。亚马逊在这点上比其他巨头做的好多了,kindle、Amazon Web Service(AWS)都是十足的创新,都是发掘了一个新的领域,并且成为这个领域的No.1。颠覆性的创新必然会颠覆一个行业,而有的时候颠覆的往往是自己,所以很多企业往往畏手畏尾,最终被别人颠覆。微软为什么不做web office,因为那样的话它的桌面版office 怎么卖钱?微软不做谷歌做,这就有了Google docs。
同样,亚马逊推出Kindle 势必会减少纸质书的销量,这不是革自己的命吗,但是历史的进步是阻挡不了的,所以亚马逊还是推广了Kindle,结果收入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大增。亚马逊作为一个网络零售商,怎么会推出Amazon Web Service(AWS),这是一个跟电子商务完全不相关的领域啊。背后的故事是:亚马逊发现自己有很多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没有充分利用,为什么不租出去呢?之后就一步一步发展成现在的AWS,原来创新离我们也并不是那么远,机会就存在于我们自己所遇到的那些问题。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无数电商企业都在试图复制亚马逊的模式。但很多只是学到了外表,而无法学到内在,究其缘由,我们认为根源在于无法“真正站在客户的角度去从事运营(obsess over customers)”以及缺乏“长远考虑(think long term)”。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我们可以从上文总结的成功五要素的角度来分别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