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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做了什么? ——似读非读福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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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4 06:5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从人类从19世纪起对《圣经》的新约开始严肃研究之后,新约四福音中关于基督言行记载的真假,就成了学者们不断争论的话题。比方说为什么新约各福音书中,在同一件事情上对基督的记载差别这么大?基督教的发展壮大和基督有无关系?基督当年都做了些什么?

译者:迩東晨发布:2012-11-12 17:36:53


《马可福音》是四福音书中成书年代最早的,拿撒勒的耶稣在它一开篇便现身,并且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从加利利过来,遇见了靠吃蝗虫野蜜过活,在旷野中苦修的约翰,并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对于以钻研福音书为生的人来说,如果有一件事是他们认为确切无疑的,那就是这事的确发生了:施洗约翰——有些人喜欢这样称呼他,这让希腊人将人“浸入水中”的笨拙动作的本意显得更好听些——施洗了耶稣。他们相信这一点,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与耶稣在宣传福音的活动中总是主角的认识出入太大:如果这不是真的,谁没事儿会这样说呢?这种奇怪的评判标准统辖着对福音书内容的历史考证:其中的任何插曲或者只言片语越是不可思议或者‘难以理解’,它就越可能是如实记录,他们想当然地以为,在编写福音书时,那些稀奇古怪的内容肯定会被删除,而能留存下来的一定是因为传统认识很强大,无法排除在外。假如耶稣说了好听的话,那很可能是某人借他的口说的;假如他说了不好听的话,那很可能真是他说的。
于是,学者们议论说,不管这个叫马克的作者是谁——传统做法是每篇后出的福音书都会加上熟悉的名字*——他添加了天裂开时直接从天而降的名言,传达神之恩典。但那声音说了什么呢?在《马可福音》中,那个声音说的是,“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1],似乎在告知尚不知情的耶稣。但在《路加福音》早期版本中,有个声音援引《旧约诗篇》第二章中的一句话,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只有《马太福音》向世人宣称耶稣的神性,似乎它是古已有之的约定,而不是一条新的敕命。但是推动故事展开,从以出生为开端,到升入天堂为结局的两大神奇情节——童贞生子和复活,并未出现在《马可福音》之中。故事仅以耶稣的成年浸礼为开端,并未暗示他的出生有何特别之处,不仅如此,其中实际上记载了耶稣对他家庭的一些抱怨(耶稣抱怨说:“大凡先知,除了本地亲属本家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故事的结尾是,他受刑时忧伤地大声喊叫——然后就是一座神秘的空坟墓。(只是在他死后,才让罗马的百夫长说出,这人真是神的儿子,而《马可福音》中关于他复活的诗文显然是后来添加的。)
令人棘手的复杂事实不可避免地导致含混不清的信仰。人们钻研得越深,便会发现自己知道得越少。耶稣真是木匠,或者木匠的儿子吗?希腊语的“tekto渀”一词,长期以来被认为含有“木匠”之意,但它也可能更接近石匠或者日工之意。(这类似人们想到“印刷工”一词模棱两可的含义,它既有可能指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可能指的是他手下的工人。)如果是木匠,那就可以推测出他是个工匠。如果是个石匠,那就可以推断他早年是打杂的工人,从拿撒勒出发,一路艰辛,来到希腊罗马式的大城市塞佛瑞斯[2]附近打杂,帮着建造它的城墙并有可能参观它的剧场和集市。那么“人子”一词又是怎么回事?他在《马可福音》中反复以此自称,神秘地说:“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迪尔梅德麦卡洛克(Diarmaid MacCulloch)是新书《基督教:最初的三千年》的作者,他在这部宏大并引人入胜的历史专著中指出,在福音书“实际上仅限于所引述的耶稣话语”中的这个词汇,当然不同于后来的“神之子”之意,可能只是阿拉米语[3]中的一个词,意为“像我们这样的人。”
如果相信意味着眼见为实的话,信仰则意味着耳听为实。尽管如此,对新约历史的研究依然是出版界恒久恒新的追求,和持续不衰的流行热潮。追寻真相的书接踵而至,仅今年,便有1个月内连出10本的记录。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的《耶稣:来自一位信徒的传记》描写了一个正统的信教者的生活,而《本能》的导演保罗范霍文(Paul Verhoeven)推出的《拿撒勒的耶稣》,则属于持怀疑论的学术专著。事实证明,范霍文还是“耶稣研习社”的成员之一,该社成员大多是一心要再现耶稣历史面目的学者,他的见解颇为犀利、深刻。(奇怪的是,在票房收入和圣经研究之间似乎一直存在某种吸力。几年前,另一位大牌动作电影导演和制片人,詹姆斯·卡梅隆在一部名为《失落的耶稣之墓》的纪录片中大出风头。)
鉴于此事纷纭杂乱,难以厘清,普通读者与激情澎湃的辩论家不同,他们想要的未必是耶稣善言或恶语的定论,而更想知道他的讲道中是否揭示了前所未有的内容。这种改变了世界的狂热崇拜,究竟是保罗的福音传道、帝国的境况和当时广泛存在崇尚奇幻的军事团体共同作用的产物?或是的确有一些未曾听闻的新鲜内容,因而造就了随之而来的波澜壮阔?基督王国的崛起,是因为历史板块,将一位可怜的被迫害的先知夹在其间,相互挤压运动的结果,还是因为一则寓言和讲道引发了摧毁旧世界的雪崩?
自从学者们在19世纪开始认真严肃地研究福音书之后,各方之见便百态纷呈,从毫不掩饰的怀疑论调——其中包括“神话解读者”的立场,认为整件事都是虚构的——直至全盘接受,甚至部分考古学家仍然坚持认为一切都相当可靠,假如穷究经文,定会找到墓穴和遗迹。从新书判断,当下学术界流行的是实际但悲观的论调。他们一方面认为历史上确有耶稣其人,但同时有种倾向,认为寻找他的努力有点类似于寻找历史上的福尔摩斯:头脑灵敏的侦探到处都有,柯南道尔脑中恰好有这么一位生活在1880年代的侦探,但华生(Watson)、艾琳阿德勒(Irene Adler)、莫里亚蒂(Moriarty)和赖兴巴赫瀑布(Reichenbach Falls)[4]之类真正有趣的部分则全因情节需要而杜撰的,即便他们都源于现实生活。福尔摩斯之死是英雄人物的必然,而他又像耶稣一样复活了,则全因观众有这种需求。(迄今为止,寻找历史上的耶稣如同寻找历史上的“超人”的观点——除了找到一个满怀希望的故事,一个名字押韵的女朋友之外,最终将一无所获——早已从学术圈边缘化到了互联网;学者厄尔多尔蒂在他的网站上不吝其优雅和韧性极力为这种观点辩护。)
美国学者巴特埃尔曼(Bart Ehrman)毕其十年之功诠释学者们坚称的真相,迄今已推出一系列真诚、平和且成功的专著。埃尔曼与其他畅销书作者,如理查德匠金斯(Richard Dawkins)、罗伯特勒德卢姆(Robert Ludlum)和彼得蔠尔(Peter Mayle)一样,反复翻新同一本书——但它的原始模板太好了,每个新版本都值得一读。在他最新推出的一版,《面目难辨的耶稣》中,埃尔曼又一次与读者分享了他在四分之一世纪之前便已发现的并不好的消息,那时他作为一名年轻的基要主义者上了研究生院,他认为:所有的福音书都是在耶稣离世几十年后书就的;所有福音书都以希腊文写成,而耶稣及其使徒既不会说也不会写(就算他们识文断字的话);而且福音书涉及的是信仰的圣约,而非编年传记,是因应预言书之作,而非出于对人物形象的描述。
《马可福音》中的怪异缺失与其它福音书中不真实的存在,相映成趣。比如《路加福音》中有关耶稣出生的那段美好记录,说的是罗马帝国人口普查迫使“圣家庭”返回祖籍城市伯利恒。这明显是编造的,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进行过覆盖帝国全境的人口普查,而且任何一位头脑健全的罗马官僚也不会有此妄想,为了统计方便,命令人们回到他们数百年前就已离开的祖籍家乡。不管《路加福音》的作者是谁,他很可能出于将耶稣置于大卫之城的考虑,才编出回到伯利恒的故事。(在2006年出版的《耶稣王朝》一书中,宗教研究教授詹姆斯泰伯竟然真的相信了古时犹太人的说法,即耶稣是当年一位罗马士兵,潘泰拉(Pantera)的私生子——而且还验证了公元2世纪时犹太文献记录的一项传统,其中有位耶稣本堠泰拉多次出现,而它仅仅是个人名,并无贬损描述。更离奇的是,泰伯甚至还在德国发现了一块墓碑,墓主身份便是来自叙利亚-巴勒斯坦的罗马士兵,名叫潘泰拉。)
看来,一项简单的历史事实是,全部福音书的成书年代应在基督纪元70年“第一次犹太战争”[5]期间,耶路撒冷圣城和圣殿被毁之后。这场巨大灾难造成严重后果,使整个耶稣运动陷入危机,想想“大屠杀”前后犹太人心态出现的反差,我们才能对那场危机的严重性有些微模糊的认识:悲剧的惨烈程度能让我们洞悉他们的境遇中深深铭刻的灾难烙印。正如迈克尔 祠(L. Michael White)在《脚本耶稣:重写福音书》中不厌其详地解释说,即使是《马可福音》——因其最早成书,可能更接近真相——也很可能是在圣殿的废墟上写成的,并且为适应那个孤寂的时刻予以精神上的塑形。依照他的解说,《马可福音》的基本点事关隐秘性:耶稣反复告诫众人不要声张他行的奇事,而且只吐露给门徒们的小圈子。怀特说,圣殿消失后,有必要让众人相信,耶稣的弥赛亚主义在政治上的离奇失败并不是真正的失败。《马可福音》应运而生,虚构了一种理念,即耶稣的秘密并非指他是“大卫苗裔的”弥赛亚(救世主),如同重归王位的亚瑟王,而是具有更为崇高意义的一个人:神之子,他的复归将象征着时间的终结以及神之国的诞生。在《秘密的起源》(The Genesis of Secrecy,1979年)中,文学批评家弗兰克克莫德(Frank Kermode)阐述了类似观点,尽管他的观点关注更多的是文字解读,而非历史考证。此书另辟蹊径,将《马可福音》作为诗文认真研读。克莫德将该福音书视为法国人所称“字里行间皆文章”的美文:它所包涵的秘密便是其中心人物保守着一个我们无从得知的秘密。这是个有意构造的开放式的故事,提前收尾,留下一个无正解的谜题。
就算《马可福音》弥漫着刻意渲染的神秘笔墨,我们依然能窥见有血有肉的耶稣:聪颖、急脾气、以及尖锐、对决的机智。耶稣全新的一面并非他的虔诚或神圣的超然,而是从他易怒和急躁中显露出的鲜活的人性。他不是佛陀。他因追随者的愚钝而发火,为他们无法把握显而易见的道理而愠怒。“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他问那些倒霉的门徒。英国优秀演员亚力克麦考恩(Alec McCowen)曾经演过一个独角戏,在其中复述了整部《马可福音》,经他之口,耶稣即刻以一个活生生、熟悉的人物形象现身,令人想起甘地(Gandhi)、马尔科姆(Malcolm)[6]和马丁这类被压迫人民的魅力型领袖,一个鲜明的个体出现在你设想的戏剧场景中。他言辞生动,甚至有点狡黠。他喜欢挑衅,高深莫测的悖论和内涵丰富的寓言,或许是特地设计的扑朔迷离,因而总能令人回味。他讲了一个葡萄园的故事,那些忘恩负义的园户屡次将园主派来受葡萄的仆人杀死。这是个反建制,甚至反教权的故事,但还不至于明显到给他带来麻烦。多疑的祭司们不断试图抓住他反罗马言论的把柄:我们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他们问耶稣——也就是问他,你是否承认罗马的权威?他便让他们拿出银钱,看着上面的凯撒图像,耸耸肩说,国之物当归给国。耶稣成功破解难题的出色之处在于,他故作天真,将球踢回给提问者。哎呀!王的物当归给王,神的物当归给神。当然啦,此举也引出了真正的问题:什么是凯撒的,什么是神的?这种同义反复的应用,意在规避陷自己于不利的境地。
耶稣的道德有些傲慢,睥睨关于善良的传统观念。他生气时的表现,常常在高深莫测中掺杂着讥讽。当他抱怨在家乡先知得不到尊敬,或者气急败坏地说,如果你点灯却不想放到灯台上那有什么用时,他的声音中透出对虔诚道具的鄙夷,至今令人吃惊。他讲的类似故事还有,一个年轻人挥霍了继承的产业却受到父亲热情款待,而兢兢业业的哥哥则与这种待遇无缘;或者那位哭泣的妓女要比那些良善的、一本正经的旁观者更有价值;或者关于热情的马利亚(Mary)好过她勤勉的姐姐马大(Martha)等。在耶稣的道德说教中,总有一股野性的欢乐一直跃然纸外。他不拘礼节,表现方式也那么新颖,与众先知迥然有别。麦卡洛克指出,他一直将上帝称为“天父”、父亲,甚至爸爸,而且在钦定版圣经中,那句被译成一本正经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原本只是阿拉米语中用来清嗓子的开场白,就像约翰逊博士[7]的那句“相信我,先生。”
有些言论,以其对物质繁荣的鄙视,不免回荡着希腊犬儒学派的思想弦音,但耶稣的道德表现另类,既非希腊的,也非犹太的,即使在今人看来仍然那么新鲜和奇特。在《约翰福音》中,耶稣漫不经心地在地上画字,他的同胞犹太人试图诱使他赞同用石头砸死一位行淫的妇人,他只是瞪着眼睛问了一声,由你们中间没有罪的,荣幸地先拿石头打她是不是更好呢?在古典文学中,还能找到比这更加不可思议的场景吗?在《多马福音》(Gospel of Thomas)[8]中,耶稣欢快地向他的门徒建议:“愿你们成为客旅。”还有比这个更浓缩、更迷人的宗教劝导吗?你们不要过于操心地方、家庭和祭礼仪式,甚至不要过于忧虑你们要在哪里生活:你们要去流浪,成为追求真理的流浪者。
这种社会激进主义仍然光芒普照,但它并不是那种国民革命的纲领性激进主义,而是那种凯鲁亚克[9]式的在旅途中寻求心灵之顿悟。而且这种社会激进主义是高度社会化的。学者及前牧师约翰多米尼克克罗森(John Dominic Crossan)在他颇有启发性的专著——最著名的是《历史上的耶稣:地中海地区一位犹太农民的一生》——中指出,福音书中最尖锐的对立存在于苦行的约翰和宴饮的耶稣。耶稣与妓女和拦路抢劫者一起大吃大喝,将水变成酒,并最终在盛宴之际,借助于他谦卑的道具,面包和葡萄酒,成立了一个神秘同盟。
无论从哪方面看,餐桌都是他的圣坛。耶稣研习社的联合创办人克罗森提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观点,耶稣的吃喝做派也许是他生活中最激进的元素——也就是说,他的餐桌礼仪为他指明了道德提升之路。在克罗森看来,耶稣生活在地中海区域犹太农民文化之中。这是一种体现着宗族和共生特征的文化环境,与谁同桌就餐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原因。因此,耶稣再三违反就餐规则,即“共餐者”惯例的做法会令他同时代的人深感震惊。他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一起就餐,会震惊多数罗马人,而与不同部族的人共食则会震惊多数犹太人。在他的言论中,至今仍让虔诚的犹太人或穆斯林深感震撼、最强有力的一句是:“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耶稣并非享乐主义者或伊比鸠鲁学派,但他显然也不是苦行主义者:他给众人提供食物,而不是耳提面命,教育他们如何苦修。他感兴趣的是救助那些正常生活中的人,而不是退居到早已对自己有了道德定论的一群人当中。
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种随意往来、同饮共食的平均主义似乎遭到耶稣启示所含其它内容的损害,那就是关于最后的审判和大规模罚入地狱的预言,它不仅是暴力的,甚至是报复性的。在《马可福音》中,耶稣既是个言辞激烈的末日预言家,宣讲世界末日——他清楚地表明末日将临——同时又是个睿智的哲学导师,宣称要爱你的邻居并提供生活上的建议。如果末日将临,为何还要给人明智忠告?如果人类将要灭亡,为何还要详细宣讲养生之道?一种观点认为,或许后来出现的希腊化智慧文学被“去人格化”,然后融揉进了早已存世、记述某位犹太弥赛亚申言者的故事。因为在那段时期,有关末世狂言和禁欲主义语录比比皆是,因而存在两相叠加,融为一体的可能性。
然而,在魅力超凡的先知中,一个人物同时或相继“投射”双重位格,一个黑暗,一个梦幻,亦属平常事。这本是魅力超凡的先知的含义所在:顶着个人信念光环的人,给生硬的教条涂上了一抹亲切、仁慈的色彩。比如说,在前民权运动时代,美国黑人的领导人们不得不充当被压迫和被迫害人民的先知以及政治鼓动家的双重角色,与真正的耶稣(乃至所有湮没在历史长河中的奋锐党人[10]和拉比们,公元一世纪时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曾一一提及并为之唏嘘不已)所起的作用并无二致。他们同样摇摆在慰藉众人和鼓噪灾难之间。马尔科姆就是现代社会中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位天启式的先知政治家,他明白无误地宣扬暴力和千禧复仇的教条,驱动他的是一整套狂热信念——某种来历不明、奇怪的种族神话。但他也是个社区建设者,道德改革家(对他的领导人的性犯罪真心感到烦乱),他拒绝携带武器,并最终以自己的信仰为限,成为某种普救说的信徒。在遭暗杀后,他被称为仇恨先知;在他死后的30年内——相当于耶稣升天后到福音书逐渐成形的时长——他可以成为即如本杂志一样的自由派人道主义杂志的封面主题。人们甚至可以看殉难和“宣福礼”[11]揭示出更多个人资料的全过程,按部就班,几近完美:亚历克斯黑利(Alex Haley),相当于马尔科姆的门徒保罗,他笔下的马尔科姆长于严谨的教条而短于丰满的细节;30年后,相当于马尔科姆的门徒马可的史派克丠,则让马尔科姆的妻子和孩子们浓墨出场,并以一条普救说的讯息将马尔科姆打造为曼德拉的形象。(就好像为了证明这一点,上周传出的消息称黑利的《马尔科姆自传》曾有几章压下未发,据马尔科姆的女儿说,这些章节“过多表现了我父亲具有人情味的一面。”)
酒神的众信女都知道,我们总是将神灵撕成碎片,并如意吃掉碎片。尽管如此,在可被称为解释性的真相与申明式的真相——或者说,为使整个故事可信的叙述与严谨的抽象论证——之间,存在真正的、无法改变的差异。有些事实仅在故事中令人信服。例如,在托尔金笔下,将伟力之戒(Ring of Power)交予两名矮小的业余之士,让他们扔进位于敌方阵营的核心地带的火山口,这种想法并不出格,也很正常;但在中土世界军事学院里,你绝对不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任何人在观赏《哈姆雷特》,都会觉得他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好吧,我接受;他在玩弄他叔叔——不过,任何爱挑刺的人事后想起来都会觉得这种行为简直愚不可及。
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的神性逐渐展现出来,并不带任何理性的成分,而且也不需要理性。它只是处于催眠状态中的人做出的一连串戏剧动作。故事展开的过程就是自我发现的过程: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然后他开始以为自己知道了,继而又心存疑惑并在痛苦和荣耀中死去,然后为人所知。故事本身没问题。但若深查细究的话,它对逻辑构成了重大挑战。假如耶稣真的与神同在,在何种意义上他会经受怀疑、害怕、恼恨、痛苦、恐惧等等?于是,我们在《约翰福音》中又见到了不曾经受这些情绪的耶稣。但假如他没有经受怀疑、害怕、恼恨、痛苦、恐惧等等,他的死又在何等意义上构成某种牺牲,而非仅仅是戏剧性的场景设定?如果一只羔羊没被割喉也没流血,那它便不算是一种真正的祭品。
如果按照异教徒对神性的理解,所有这些都不会令人困扰:比如说,当时的神之子可能是半人半神,他如同半人的大力神那样,经受苦难,取得胜利并演绎了他作为英雄的命运。但犹太人抱有的全面而重要的神性观念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在他们看来,神性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见的。如果他真是神——不是什么印度式的降世神通(avatar)或神的子嗣,而是实实在在与神同在——那么神也曾出生,用过脏尿布,不时小睡。你越往深里想,这事就变得越是令人惊骇,或者不可思议。为了真正相信它,只能再听一遍。
早期教会努力将故事塑造为神学体系的漫长历史,在某种方面,犹如一个人看完电影,一头雾水地走出影院的过程,他不得不向别人求解刚才电影里的情节是怎么回事。这是菲利普礠金斯(Philip Jenkins)所著《论战耶稣:何以四位长老、三位皇后和两位皇帝决定了基督徒在今后1500年的信仰》一书的主题。詹金斯解释了这场就亚利乌派的争论——圣子耶稣与圣父同性还是仅仅是个实体——展开的奇怪论战中焦点问题所在,这场论战在第二、三世纪搅动了整个西方世界。耶稣与上帝同质同体的说法,即相当于说肖恩康纳利(Sean Connery)与丹尼尔克雷格(Daniel Craig)是两张不同的面孔,扮演的同一个角色,或者相当于说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与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相互依存,人们不能脱离其作者而谈论作品,是这样吗?詹金斯解释说,众人就显然是微不足道的措词而激烈论争的表现,并不代表着他们对神学概念特别敏感。人们如此争论的缘由是,他们来自不同制序——城市、学派、宗族和组织,不同词语是它们的招牌和旗帜:谁忠于谁与谁用什么词说了什么之间密不可分。他们真正关心的并不是耶稣与圣父本体同一(homoousian)以及两者本体相似(homoiousian)在概念上有什么差异;他们关心的是究竟会由同性同体派还是本体相似派来掌管教会。
将启示与偏狭、好耶稣与坏耶稣隔绝的努力,由来已久。杰斐逊(Jefferson)曾自行编纂了一套《新约》,保留了道德教诲的言论,去除了神迹和地狱诅咒——而那个为人熟知、义愤意义上的基督遗教丑陋的表里不一便是菲利普渠尔曼(Philip Pullman)新作的核心内容,在这部《好人耶稣和恶棍基督》的书中,他将耶稣的两面切割为马利亚生育的双胞胎。睿智的耶稣与狡黠的耶稣成为同胞兄弟。一个成长为可爱的犹太男孩,另一个成为保罗宣扬的以惩戒威吓人的神。普尔曼是位技巧出众、情真意切的作家,这从他为孩子们创作的魔幻童话中可以看出,他感到耶稣被他的兄弟基督背叛,根本上是对人性的背叛。他要我们忘记基督,只向往耶稣一人,为了追求道德而放弃神迹。然而,普尔曼的书并不是偏狭的争辩;他也重述了寓言并简明扼要地记述了使徒行纪,剥离了使徒保罗的刑具。他真正的成就是将耶稣语录转化成简单,近乎孩子气的语言,似乎重现了传说中希腊语原文中蕴含的朴实:“那些平息战端的,那些解决纷争的——他们将得到祝福……但请注意,并记住我告诉你们的:有些人将受到诅咒,将永不能继承神之国。想知道他们是谁吗?听好了:那些富人将受到诅咒。”
不过,如果在各派学说中有一点是清晰可辨的,那便是使徒保罗的圣者基督在先,而作为智者耶稣在后。这种早已固化并持续呈现在基督教故事核心的双重性,既不能被自由派一厢情愿地无端抹去,也不能被神学上的激烈论战轻易解决。信仰,因难以捉摸才令人心醉神迷。它可以被肢解,可以与神秘结缘,也可以被揭露为欺诈或者作为最神秘的事受到膜拜。这两者将永续,而它们的双重性更彰显了信仰,并赋予它弥散的活力。纷争存于所有信仰,但正如麦卡洛克在他错综复杂、长达千页的巨著中所揭示的那样,世所罕见的是,这种信仰拥有如此众多精细入微的教理歧义:是酒还是血,是肉还是面饼,是三神主义还是三位一体;一方面是一曲童谣、有寓言、诗篇、预言与和平使者,而另一方面,是一曲挽歌,有钉子、野狗、诅咒和升天的神。两者相互缠绕着,贯穿整个历史——遥远的拜占庭时代的全能的主耶稣,变身为文艺复兴时期受难的人,等等。
这种难解之谜非常典型地体现在上世纪的两个人身上,一流的基督徒诗人奥登(W.H.Auden)和伟大的反基督辩论家燕卜荪(William Empson)恰好是同龄人,好朋友,可以大致归为同一种社会类型和几乎可以互换的英国人。奥登选择了皈依基督教,因为它的愿景中含有绝对的民主——其中不存在“犹太人还是德国人、东方还是西方、男孩还是女孩、聪明还是愚钝、老板还是员工之分。”而同时期的燕卜荪,从战火纷飞的40年代开始,成为犀利善辩的批评家,指斥道德沦为用于“维护无限恶毒所施加的禁忌”的工具,作为一条神圣原则而重新引入其间的活人献祭使得信徒“感受不到个人的荣耀和公共的利益。”(不过,在这里,奥登看到的是好基督,燕卜荪看到的是坏耶稣。)
透过言语,我们仍然听到那声呐喊。受难曲仍然是主旋律。《马可福音》给人的确切感受是,耶稣被抓和被处死更像是一种意外的恐怖事件,而非天命和意志的体现。耶稣似乎暗示了他的境遇——领导了一次并非真正意义上针对罗马的反叛,却又实无退路——对此角色他心存抵触:“父亲,对你来说凡事皆有可能。别让我饮下这杯酒。”梅尔吉布森(Mel Gibson)拍摄《耶稣受难记》折腾了耶稣,而人们也因此让梅尔吉布森不得安宁。但是,虽然人们可以不无道理地指责吉布森的狂热,却不能指控他有失公平:在漫长的人类残暴史中,罗马人用于大规模处罚的被钉十字架(crucifixion)尤其骇人听闻。受害者被剥光衣服,由此使其失去尊严,然后游街示众,再被鞭打得血肉模糊,此后任其在众人瞩目之下缓慢死去。(为了说明这种刑罚的残酷性,约瑟夫斯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恳求罗马统治者的许可,将他被钉了数小时的三位朋友从十字架上取下;其中一位活了下来。)受害者的双腿被打断,令其死前承受更剧烈的痛苦。尸体通常被丢弃,任由野狗咬噬。它令人恐惧,并始终存在。
范霍文借用克罗森的描述,为耶稣生平展现的开场画面鲜明地强调了这一点。他想象着一个人被钉上十字架,在痛苦中呼喊,他身边还有两个十字架,然后,我们从远景中看到200个十字架和200个受难者:我们看到的是公元前4年,大规模处死犹太反叛者的画面,这是故事的开头,而不是结尾。这是罗马人处死反叛者的开端,而耶稣深知这一点。耶稣悲凉的呐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尽管后来的福音传道者进行了审慎的编选或解释为一条圣经《诗篇》的恰当引言,但这声存于《马可福音》的悲凉呼喊,穿越了所有逝去的世纪和教会给予的慰藉,至今仍令我们感受着刺痛。因失败而感受到的震骇和怜悯仍然能引起共鸣。
这声呐喊至少确证了一件事:基督的信仰始于信仰的失败。他的父亲令他失望,承诺没有兑现。“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耶稣告诫说;但无人看见了。耶稣,以及追随他的保罗都明白无误地说,无论是什么都将很快来到——结局已经很近,很近。它没有到来,随后的一切都建立在因所出的错而进行的谢罪。类似于现代的免责声明,“哦,我知道他说了那些话,但他的意思并不完全是听起来的那样,”它被植入这个狂热信仰的根基之中。崇高的象征性转变——如果你愿意将它称为向着隐喻的退却——始于这种信仰的第一句话。如果神之国被证实是难以捉摸的,那么他的意思一定是指神之国是内在的、外在的,或者高居于上的或者还没有到来,它是有别于话语中似已言明的任何东西。
现实就是存在争论,能确定的就是确定性缺失。权威和恐惧能够限制,或者冻结争论,但无法予以终结。太初有道:在太初,在中间,在终结处,道无止境,阿门。神学正统总有种冲动,要抑制争吵,这恰是虚弱的表现;更现代的神学所有的冲动,是视之为生命活力的表现而欢迎它。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是否处在核心中的不确定性酷似对于自由辩论至关重要的多样化可能性,正如心态开放的神学家们意欲相信的那样,抑或它只是故事中描述的一个古老神秘之物,如同打开古墓一样仅仅予以呈现,却要原样保留它的神秘之处,从不加以探讨或解读。尽管在漫漫时光,积起纷纭言说,也许置身其间的激情参与者对路人听到的声调,依旧充耳不闻。有人似乎希望如此,曾经希望如此。
注释:
*更正:并非所有福音书是以使徒命名的。
[1]引文出处:和合本《圣经》,下同。
[2]塞佛瑞斯(Sepphoris):又被称为西弗利斯、塞法里斯等,位于加利利地区的历史古城。
[3]阿拉米语:中文又为亚兰语、阿兰语、阿拉姆语、亚拉姆语等,是旧约圣经后期书写时所用语言,被认为是耶稣时代犹太人的日常用语,新约《马太福音》即以此语言书写。
[4]以上均为福尔摩斯故事中的虚构人物。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跟死敌莫里亚蒂较量,最后两人双双坠入位于瑞士中部的赖兴巴赫瀑布。
[5]犹太战争:公元66年犹太人发动反罗马统治的起义,消灭驻耶路撒冷的罗马军队。70年罗马军攻陷耶路撒冷,大批起义者被杀,七万余犹太人被卖为奴隶。
[6]马尔科姆縠克斯(Malcolm X,1925-1965年):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之一。
[7]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年9月7日-1784年12月3日),英国文学评论家、诗人。
[8]多马福音(Gospel of Thomas):又译托马斯福音,被认定为伪经。
[9]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美国知名作家。1957年,他的《在路上》问世后,成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他还著有《达摩流浪者》和《孤独的旅人》等作品。
[10]奋锐党人(Zealots):这个词的本意是“狂热者”,这是一批犹太教派中的激进主义者,坚决反抗罗马人的统治与宗教迫害。
[11]宣福礼(Beatification),又称为宣福、列福、列福式,天主教仪式,是天主教会追封已过世人的一种仪式,用意在于尊崇其德行、信仰足以升上天堂。它是封圣的第三个阶位。经过宣福的人,就可以享有真福者或真福品(Blessed)的称号,其位阶仅次于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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