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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背后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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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07:17: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济观察报By 王晓夏

随着“保钓事件”,以及随后各地爆发的“反日散步”甚至是“打砸事件”,钓鱼岛早已超出了地理的概念。历来被老大帝国所忽视的东海岛屿,由于“日本因素”的存在,俨然已经被符号化,成为中日外交之间的“烫手山芋”,其细微变化就能瞬间点燃公众脆弱的情绪。
事实上,钓鱼岛争端背后常常被人忽视的现实是:中国作为世界上陆地和海上邻国最多的国家,具有极其复杂的地缘战略环境,同时存在着众多复杂的领土纠纷。以陆上边境为例,到目前为止,中国虽然已与12个邻国正式解决了边界问题,但中国2.2万多公里的陆地边界仍然存在着不少争议领土。
尽管它们都如同钓鱼岛一般,属于现实中的争议领土(钓鱼岛争端在学术领域被认为是伪命题,因为日本并无法律依据),但远远没有获得如同钓鱼岛一般的关注度。事实上,在很多领土纠纷中,中国更多地采取了宽和的态度。因为在决策者看来,所有争议领土能否顺利解决,对于中国的和平发展来说,既是一种潜在的历史压力,同时也极易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敌视和防范,更会对中国外交带来挑战。
但如今,面对被高度“象征化”和“符号化”了的钓鱼岛,中国的决策者们显然已经无法延续曾经的路径,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已经没有了太大的选择余地。
“中国式”原则
中国和邻国如何处理“争议领土”始终是中国问题研究中的热点话题。众多外国学者都将其作为自己研究的主要方向。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安全研究项目成员、政治科学系副教授泰勒·傅瑞威尔(Taylor Fravel)就是其中相当专注的一位。他于2008年撰写的作品——《强大的国界,安全的国家:中国领土争端中的合作与冲突》为这一领域提供了一幅“全画幅般”的图景。
他通过对过去几十年中国边界争端问题的仔细整理登记发现,“尽管中国宣称,国家领土主权是其神圣信念之一,不愿对此作出任何让步,但现实中,中国是愿意为了其他目的而在地图上重新画国界。”为了佐证这一结论,他整理了自1949年以来的23项领土冲突,其中有17项通过外交渠道得到解决。在这些案例中,中国通常得到的争议土地面积少于50%。
尽管中国同大多数邻国是通过和平谈判、互谅互让的方式顺利解决领土和边界争端,但事实上,在同印度、前苏联和越南的边界问题上,和平谈判、互谅互让却一度被武装冲突所取代。
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宽和与强硬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事实上,在维持中国边疆和周边环境的长久和平与安宁——这一长远战略利益考量下,中国的态度完全由周边国家的规模和态度所决定。用简略的语言来归纳这一原则即——“强硬对强扩张,宽和对弱现状”。
这一态度,从中国处理和前苏联的领土纠纷中,可以得到最为清晰的说明。
对日战争胜利后,斯大林不仅收回了沙皇失去的权益,还占领了北方四岛,同时租借中国的中东铁路、旅顺和大连港及其周围地区,迫使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并于1944年10月10日从中国吞并了唐努乌梁海地区。
在恢复沙俄时期的远东权益后,随着冷战的爆发,苏联边界政策逐渐由“守成”变身为“扩张”,这种扩张从斯大林支持朝鲜发动半岛战争,到随后赫鲁晓夫任内的古巴导弹危机,再到勃列日涅夫在1979年入侵阿富汗事件达到了最高峰。
上世纪50年代,由于中苏关系处于蜜月期,苏联在东方“收缩让步”,中国在涉及双方边界和领土纠纷的事务中展现了宽和谦让的态度,双方解决了“旅顺、大连和中国长春铁路”等问题,并缔结了《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
但随后中苏关系因党争而恶化,最终苏联不仅在蒙古陈兵百万威胁中国,同时也在这一时期的边界政策表现出公开的扩张手段。苏联一方面对中国北方进行边境骚扰,还宣称沙俄割占中国领土的那些条约是“平等”的,坚持认为中俄19世纪的条约是合理的,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掀起一股大肆篡改历史的运动,把其非法占领的许多中方领土的地名改为俄文名称。
苏联的咄咄逼人,尽管看似在维持其领土现状,但在本质上却是在改变“非法抢占的争议领土”这一事实。尤其在1969年,随着珍宝岛事件和新疆铁列克提事件发生后,面对苏联的强硬和扩张式态度,中国在领土纠纷中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1969年4月28日,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自绝于西方的当局提出了“要准备打大仗”的号召,而且计划将战线不局限在边界上。在和苏联的针锋相对中,使得时局因此陷入军事对峙状态甚至发生军事冲突的险境之中,而且以弱抗强,在短期内处于军事态势的下风,被迫投入大量资源去应付边界危机,看起来得不偿失。
但从后期来看,中国在争议领土问题上坚定且不畏强权的强烈信号却清晰地传递给了苏联,强硬的政策选择有效遏制了苏联的扩张欲望与行动,慑止其“得寸进尺”的领土要求。
相反,如果当时中国在领土争端问题上表现出宽和态度的话,可能会短暂地缓和与苏联的关系,避免直接军事对抗。但暂时的边境安宁,却会为未来留下隐患。因为,从长远来看,宽和的态度会使扩张性的苏联产生错觉和误判,认定中国“软弱”,并认为自己扩张性的边界政策是最佳选择,继续向中国施加压力,可以在争端中取得更大的收益。中国的退让,只能促成“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而火不灭”的尴尬局面。
所以面对试图改变争议领土现状的强硬,中国只能选择更强硬来符合中国长远的地缘战略利益。而如果中国同一个奉行维持现状政策的邻国出现领土争端,中国往往选择宽和的态度。因为,如果中国态度强硬的话,可能会在领土边界问题上取得暂时的优势和利益,但此态度可能使邻国陷入对中国的恐惧之中,甚至因此选择与区域外第三方强国进行结盟,来平衡中国的“威胁”。一旦第三方趁机在中国的周边进行军事部署,将会长期对中国形成安全压力,危及周边安全环境。
例如,中国和哈、吉、塔三中亚国家的边境谈判中,展示出了极大的宽和态度,并最终和平解决了边界问题。尽管作出了让步,但此举也为中国赢得了中亚国家政府的信任,并为日后广泛的经贸往来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如果没有最初的让步,中国似乎也难以进入中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和电信等关乎战略安全利益的市场领域。
钓鱼岛的“变数”
事实上,在国际领土争议之中,当事国双方往往既有满足外交利益的需要,更有平衡国内政治的要求。因为,领土毕竟是国民认同国家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民主国家,民意在领土争端问题上往往成为决策者天平上决定性的“那根稻草”。
“双层博弈论”成为国际社会解决争议领土的共同特点,国内政治对外交的影响以及外交对国内政治的影响,始终是硬币的两面,不可割裂。决策者个人因素、国家内部因素和国际体系因素三个层次的因素,始终动态地影响着领土争议问题的解决。
相比之下,在处理以往的领土纠纷中,中国往往将外部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国内政治因素,尤其是民意。但随着中国公民意识的觉醒,在对外领土纠纷中,民意越来越成为积极的影响要素。
在钓鱼岛问题中,此前的策略选择也贯穿着外部利益最大化的路径。
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展开争辩之时,正值亚太地区的国际局势出现重大转变之际。1970年代初,由于基辛格的秘密访华和尼克松政府对华政策的大调整,中美关系出现缓和。为了扭转“越顶外交”的被动局面,日本政府决定打开中日关系的大门,而中国同样有相同的打算。基于外部利益的考虑,中国最终提出了将钓鱼岛领土争端搁置起来的建议。
在搁置争议同时,虽然中国不断申明对钓鱼岛的主权,但搁置本身就是宽和态度的展现。而日本并不满足这一宽和,在掌握对钓鱼岛控制的现实利益下,又试图通过积极的手段获得钓鱼岛主权名义上的利益。为此,日本国内一些右翼组织和自民党内强硬派的小动作频频,从1978年,要求日本政府在“尖阁列岛”建立设施,到本轮“购岛”主张,无一不在小动作之列。
尽管这些小动作得到了日本当局的默许和纵容,但从本质上仍然属于民间行为,并非政府行为。更重要的是,日本作为民主国家,不会将领土争端引发成为武装冲突或战争。因为,领土边界作为一个特殊的空间,无疑是彰显着国际政治中一定的法律政治秩序,是制度的彰显与体现。和平谈判处理争议领土是国际共识和准则,日本不能公然挑战这一原则。日本有改变现状的意图,但其性质却和前苏联不同。按照中国历来以外部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判断的话,依然将采取宽和态度来稳定和缓和周边局势,但钓鱼岛问题却已经超越了普通领土争议的范畴,决策者已然无法按照过去的行为准则来处理。
地球上的疆土分布就像是一件由许多国家,或者说是许多政权组成的宝石镶嵌艺术品,但政权和国家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政权需要寻找自身的权威合法性,而国家却如同一个“公司”,公司的员工——国家公民别无选择地归属于它,保证国家的稳定,必须以共识来进行填充。填充物可以是民族、宗教、语言、文化、历史、土地甚至是政治理念等。
在当今中国,钓鱼岛与其表述为中国的土地,不如表述为一种共识,这种共识纠结着大多数中国人痛苦的历史记忆,在如此巨大的内涵下,钓鱼岛问题对于中国显得更加复杂。因为,未来中国内部因素将左右着钓鱼岛局势的走向,也正因如此,未来也充满了巨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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