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人呼吁拆分谷歌等公司。比如,南加州大学的乔纳森·塔普林(Jonathan Taplin)就在新书《快速行动,打破陈规》(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中如是呼吁。但如此激进的补救措施恐难奏效。拆分会造成巨大的干扰,从而减缓创新。而且很快,小谷歌和小Facebook们就会形成新的垄断。
强制性数据分享并非前所未闻:德国就要求保险商共同维护一组统计数据,包含汽车事故在内。这样的数据是小企业无力自行编纂的。欧盟新推行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将于2018年5月生效,要求网络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方便用户将信息转移至其他服务提供商,乃至竞争对手处。
至少就个人数据而言,当前模式几乎难以维系。随着数据的升值,以及数据经济的重要性不断增加,所有钱都将落入数据提炼者的腰包。数据生成者面临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他们到手的只有免费服务。在2014年出版的《谁拥有未来》(WhoOwns the Future?)一书中,微软研究院(Microsoft Research)的贾伦·拉尼尔(Jaron Lanier)最先指出了这一点。